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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技园1-3#实训楼改造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0-29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食品科技园1-3#实训楼改造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1月9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食品科技园1-3#实训楼改造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食品科技园1-3#实训楼改造设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以及2021年3月以来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自2021年3月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四)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五)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网上报名,请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全部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后扫描发送至招标办邮箱spxyzbb@jsfpc.edu.cn(1.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单位全称;2.邮件内容包括:投标代表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常用邮箱地址)经我办确认后,以邮件回复形式发送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9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内食品科技园啤酒车间东首二楼206招标办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淮安市枚乘东路4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 0517-8708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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