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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诚信行为的处理决定

发布日期: 2018-09-01   浏览次数:

 

        2018年7月10日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江苏亘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及沈九红等项目负责人在我院中标项目中存在不诚信行为,现予以处理。

        经查,江苏亘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我院《2018年屋顶防水》项目后,存在项目经理未按合同约定参加考勤、在我院新建沥青路面搅拌水泥砂浆和将建筑垃圾倾倒至浴室落水管内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将江苏亘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及其项目负责人沈九红列入失信名单,并从列入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我院参加投标活动。

        相关当事人如对上述处理存在异议,可向后勤管理处质疑(电话0517-87088077);如对质疑结果不满意,可向招标办公室投诉(电话0517-87088286)。

招标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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