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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行为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1-23   浏览次数:

                  依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我院依法对以下公司的失信行为进行公示,详情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失信行为描述

处罚依据

公示起止日期

1

淮安和雍商贸有限公司

在我院青年教师周转公寓监控设备项目中资格预审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

苏建规字【2017】1号文“四、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十七)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1)除不可抗力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4月22日

2

淮安网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在我院青年教师周转公寓监控设备项目中资格预审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

苏建规字【2017】1号文“四、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十七)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1)除不可抗力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4月22日

3

淮安市天源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在我院青年教师周转公寓监控设备项目中资格预审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

苏建规字【2017】1号文“四、信息公开,阳光操作(十七)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1)除不可抗力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4月22日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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